浩杰头条浩杰头条

甘肃新增本土确诊8例 11月2日天水疫情最新通报

  现将11月1日0-24时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布如下:

  本地疫情:

  11月1日0-24时,甘肃甘肃省新增确诊病例8例,新增新通均在天水市。本土报都市之我是大房东自10月18日我省本轮疫情出现第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以来,确诊情最截至11月1日24时,例月共有确诊病例113例(兰州市68例、日天天水市23例、水疫张掖市15例、甘肃嘉峪关市5例、新增新通陇南市2例)。本土报具体信息如下:

  病例198:董某某,确诊情最女,例月16岁,日天现住天水市秦州区精表路,水疫系确诊病例186的甘肃密切接触者。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99:魏某某,女,15岁,现住天水市秦州区精表路,系确诊病例186的密切接触者。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00:董某某,女,18岁,现住天水市秦州区精表路,系确诊病例186的密切接触者。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01:常某,男,16岁,现住天水市秦州区精表路,系确诊病例186的密切接触者。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02:张某某,女,31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马嘴村,系确诊病例187的密切接触者,二人为同事关系。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03:张某某,男,40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道北街道北山路天乐苑小区,系确诊病例178的密切接触者。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04:胡某某,男,37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惠民小区。10月30日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05:史某某,女,23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新建巷。10月30日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为阳性。都市之我是大房东经省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目前,上述人员相关流调、人员排查、核酸检测等工作正在进行中。详细行动轨迹请在省疾控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

  境外输入疫情:

  10月16日俄罗斯-兰州CA910航班262名入境人员中,累计解除集中隔离221人,尚有3例无症状感染者在省级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其余38人在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9月18日俄罗斯-兰州CA910航班251名入境人员中,累计解除集中隔离250人,尚有1人在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上述所有入境人员均在闭环管理中。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

  11月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浩,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明,兰州市副市长杨德智,同时视频连线天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义翔,通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新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刘晓文

  发布人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张浩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李明

  兰州市副市长 杨德智

  天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贾义翔(视频连线)

  

  张浩:现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疫情情况

  2021年10月31日0时至24时,甘肃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其中,兰州市5例,天水市5例。

  截至10月31日24时,本次疫情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5例。其中,兰州市68例,张掖市15例,天水市15例,嘉峪关市5例,陇南市2例。

  二、流调排查情况

  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公安、工信、公共卫生人员紧密配合,第一时间追踪与确诊病例有时空交集人员。各地相关部门联合组建专门流调队伍,追踪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截至10月31日,全省累计完成4.78万人次流调工作,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0.57万人、次密接者3.35万人。其中,兰州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天水市、陇南市等6市共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0.49万人、次密接者1.56万人。

  三、社区防控情况

  精准划定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分类施策,落实社区防控措施。目前,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天水、陇南6市已划定封控区83个。封控管理的小区全部采取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健康监测等居家隔离防控措施。积极倡导,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建科学防疫、文明有序、卫生健康的“无疫小区”,力争各小区不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四、医疗救治情况

  我省共收治确诊病例105人,其中危重型2人,重型8人。目前,98人在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集中救治,7人在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中救治。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收治的确诊病例已全部转至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国家、省、市专家组每天进行查房和远程会诊,依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采取“一人一策”个性化治疗,中医药全程参与,中西医结合精准施治。经过积极救治,累计已有9名重症患者转为普通型。

  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信心,按照既定的防控策略,持续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等工作。

  杨德智:截至10月31日24时,兰州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8例,均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目前情况稳定。10月31日0时至24时,兰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现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一、新增病例基本情况

  病例64:段某某,女,71岁,家庭住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系兰州市确诊病例36毕某某密切接触者,10月26日作为重点人群在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0月31日新冠核酸检测阳性,即被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经省级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65:王某某,女,11岁,家庭住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系兰州市确诊病例55王某某女儿,10月31日新冠核酸检测阳性,即被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经省级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66:曹某,女,61岁,家庭住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系兰州市确诊病例44刘某某密切接触者,10月28日作为重点人群在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0月31日新冠核酸检测阳性,即被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经省级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 67:卢某某,女,30岁,家庭住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银滩花园,系兰州市确诊病例39刘某某妻子,10月25日作为重点人群在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0月30日新冠核酸检测阳性,即被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经省级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68:米某某木,男,9岁,家庭住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五星坪,系兰州市确诊病例45马某某儿子,10月25日作为重点人群在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0月30日新冠核酸检测阳性,即被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经省级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二、采取的防控措施

  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甘肃工作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做好封控管控和医疗救治,加强社会面管控,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高效流调排查,严格黄码管理。截至今日早8时,累计追踪到密接者2441人、次密接者3143人;比昨日新增密接者257人。全市黄码人员累计12.7808万人,其中,未按照转码规则完成核酸检测次数的有9.5235万人、封控小区的有3.2573万人,共转绿码8232人。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加强社区管控。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全市实行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级分类管理,高标准实施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大包围、小分割”的要求,对七里河区西园街道这一风险区域实施精细管理,将西园街道分割为146个小片区,实行严格管控措施,通过组织党员突击队等形式,先后投入退役军人、社区党员和志愿者等1178人开展卡口点设置、巡逻巡查、生活保障等工作。

  三是坚持以民为本,加强隔离救治。目前,全市集中隔离点155个、房间14518间,其中启用集中隔离点124个、房间11534间;备用集中隔离点31个、房间2984间,共集中隔离管控9288人。截至10月31日24时,市二院雁滩分院累计收治阳性病例98例,其中兰州市本土病例68例,甘肃其他市州转入病例30例,救治患者情况总体稳定。

  四是树立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落实。对疫情防控工作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分解、靠实责任,督促各承办单位从严从快抓好落实。同时,全市交通检疫、生活物资保障、医疗物资保障、宣传及社会稳控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到位。

  贾义翔:10月31日,天水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截至10月31日24时,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例。

  一、新增确诊病例基本情况

  病例11:罗某某,男,45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水岸明珠小区。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市专家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已转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12:雷某某,男,62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商埠路。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市专家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普通型。已转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13:杨某某,男,44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天庆国际小区。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市专家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已转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14:文某某,男,42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民乐园小区。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市专家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重型。已转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15:孙某某,女,31岁,现住天水市麦积区天飞佳园小区。10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省、市专家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已转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

  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面加快流调溯源进程。在国家和省上工作组的指导帮助下,调整充实流调溯源工作力量,组建200多人的综合流调队,对所有确诊病例传播链条进行排查,分析研判流调结果,全力追踪疫情传染源头。截至10月31日24时,全市累计排查追踪密接者1088人、次密接者3862人,均按规定进行了隔离管控。

  二是迅速开展第三轮大规模核酸检测。以社区网格(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统筹开展秦州、麦积两区第三轮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核酸采样点调整优化增加至422个,采用新型检测系统,通过 “采样小组移动,居民群众不流动”的方式,于10月31日下午4时启动第三轮两区核酸检测工作,分片区、分楼栋、分单元、分时段错峰有序开展采样工作,预计24小时内能完成采样检测。

  三是进一步加强隔离管理工作。完成9处隔离点改造,增设备用集中隔离点2500套住房。组织心理专家线上对集中隔离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坚持“一人一方案”、坚持中西医结合,对确诊病例科学精准治疗。截至10月31日,15名确诊病例已全部转至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治疗。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对确诊病例居住小区全部实行封控管理。统筹调动1.54万名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下沉基层,协助开展值班值守、测温验码、排查登记、防疫宣传等工作。除现场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外一律实行居家办公,除疫情防控和特殊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五是持续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加大防疫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统筹力度,强化价格监测监管,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目前,天水市各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10月31日提前启动城区供热,保证广大群众温暖居家防疫。

  天水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兄弟市州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援助,在此,我们深表感谢!下一步,天水市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突出精准管控,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

  李明:全省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和广大交管民辅警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疫情防控条件下的道路安全畅通。主要工作情况是:

  一、启动应急机制,全力配合开展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发生后,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闻令而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省公安厅下发《紧急通知》,对各地防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立即调整交通管控策略,积极配合交通、卫健部门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设立检测点479处,每天出动警力上万人,集中开展扫码、排查、登记、劝返、检测等工作,暂对33个收费站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关闭4个服务区。大力加强防疫区域交通秩序管控,安排专门警力,全力维护医院、隔离点、物资储存点、疫情防控卡点道路交通秩序,适时优化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确保人员转移、物资配送安全顺畅。同时,紧盯防疫和群众交通难点问题,既加强通道车辆防疫管控,保证防疫的安全,又尽可能方便群众、保证必要的出行。大力加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秩序管控,针对高速公路、国省道检疫站点车辆排队缓行、夜间追尾风险等问题,进行研判分析,通过增派人员、增设通道、改进程序,提高检疫效率,减少车辆排队;完善排队车辆安全预警措施,加大夜间凌晨视线不好、疲劳驾驶多发时段警示力度,防止车辆追尾;根据疫情发展,广泛开展宣传提示,通过广播电视、双微平台、电子地图导航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涉疫区域、路段的管控措施,提示出行注意事项,提供绕行线路,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大力强化应急管理处置。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强化情况掌握和信息核查,确保高效应急处突;指导各地对因疫情需要采取封控的风险区域,在第一时间调配警力,做好核心区周边道路、外围道路的交通分流工作,防止车辆大面积滞留;结合当前气象特点,紧盯恶劣天气事故多发和高风险路段,推动“一路多方”事故预防措施落实,统筹做好应急保畅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二、优化通行管理,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甘肃省货物运输车辆疫情期间防疫保障快速通行证管理办法(暂行)》,对来自非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省内通行时,驾乘人员测温扫码正常,持联合制发的“快通证”,优先便捷通过各查验站点。推行人性化服务,对滞留在道路上的车辆和驾驶人提供服务,及时提供热水、食品,确保驾驶人不受冻不挨饿;协调加油站提供低标号柴油,确保货车能开得动;对受困的驾驶人突发疾病或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立即引导车辆通行,确保及时救治。推行柔性执法,及时公布免费停车道路和停车场,方便群众就近采集核酸和采购防疫商品;在被封闭小区附近协调提供专用免费停车位,防止小区业主车辆无处停放;对因核酸检测需要临时占道停车、违反市区限行规定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同时,建立省际协作机制,与内蒙古、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沟通协调,加强车辆疏导,提高跨省区通行效率。

  三、改进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公安交管车驾管服务窗口单位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为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提供便利和服务。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指导各地加大“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业务平台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制作生动新颖、直观易懂的网上办理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发布,引导群众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自助办理26项业务,群众在线上办理车驾管业务共77924项。推行“延期办”“容缺办”,因疫情防控需要,全省14个市州全部关停了驾驶人考试场,12个市州关停了车驾管服务窗口,暂停办理车辆和驾驶人线下业务。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考试预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业务恢复后重新预约考试,取消的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重新预约不影响预约排序。对学员在2018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针对业务停办可能出现的车辆和证照超期、逾期、注销等情况,对7项车驾管业务推行“延期办”“容缺办”。对当事人因疫情原因,在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逾期未检验导致机动车可能强制报废的,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将报废注销期限延后3个月。

  记者提问

  记者:近期,随着确诊病例的逐渐增加,大家都很关心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作为一个新的定点医院,其救治能力能否满足当前的需求?

  张浩:下面我进行这方面的解答。

  兰州重离子医院是原省卫生厅批复的三级非营利性医院,占地面积1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床位1800张。本次疫情发生后,综合考虑确诊病例的逐渐增加等各方面因素,决定在兰州重离子医院的基础上,按照“三区两通道”的要求进行了改造,确定为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经国家、省级专家组评估,于10月25日正式启用。改造完成后的定点医院宽敞明亮,环境舒适,设施齐全。目前,该院设置救治床位687张,ICU床位67张,重症抢救设备20套,配置集中供氧设施。截至10月31日24时,共收治患者98名。

  那么,目前定点医院的救治能力到底如何?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是集中了优质的救治技术力量。除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派驻的人员外,从省直三甲医院选派医护人员进驻,加强医院的医疗技术支撑。目前医院已进驻57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7名。涉及呼吸、重症、中医、院感、心理、检验、护理等专业。另外,还有国家级专家邱海波、张忠德带领的中西医团队指导。

  二是储备了充足的医疗物资。通过紧急调拨和采购,医院已储备价值3600万元的设备及防护物资,设备已全部调试到位并正常使用。中西药物储备品种品规齐全。检验科、功能科、影像科等检查项目运行正常。另外,省上还调集2台ECMO设备及耗材,以备紧急抢救时使用。

  三是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国家和省级中西医专家组联合查房,为每一位患者制定个性化的中西医结合救治方案,开展“一人一策”的精准治疗。省级重症和呼吸专家对所有重症患者实施“一患一医一护”的专人管理和救治。针对老年人及外地人患者较多情况,心理专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注重饮食营养,努力满足患者需求。

  四是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国家、省、市三级组成的院感专业队伍,认真开展院感风险评估,建立院感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培训。定期实施环境采样和消杀。院内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五是强化后勤保障能力。从兰州市建投抽调23名专业人员负责保障水、电、暖、气正常运行和信息网络通畅。统一安排医护及有关工作人员休息场所,实行闭环管理。

  从近一周的运行情况看,医院管理体系运行顺畅,设备运转正常,各项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患者治疗效果良好,已有9名重症患者转为普通型。目前,尚有近600张床位可供使用,准备了后备救治医院和康复医院。已抽调的第二梯队880名后备医护人员,随时可以进驻医院开展救治。请大家放心。

  记者:疫情发生以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扰乱社会秩序、误导老百姓产生恐慌的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对散布谣言、发表不实信息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是如何打击处罚的?

  李明: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妨害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正常秩序。及时对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置。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行政案件116起,刑事案件11起。下面通报两个具体案例:

  案例一:10月22日,兰州网民何某某在网络平台散布“兰州暂时7天内不转码,将根据大规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根据检测结果研判后再确定”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转发和猜测,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二:2021年10月23日8时许,陇南成县某超市经理王某某以促销为目的,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条多名群众准备冲进超市入口抢购特价蔬菜的视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来源:甘肃发布

赞(8886)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浩杰头条 » 甘肃新增本土确诊8例 11月2日天水疫情最新通报